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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通讯员 范天梦
近日,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法院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,既保障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,也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实质性化解。
小李和女友小刘网上相识,2022年10月4日双方第一次见面,12月1日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,小李给予小刘订婚彩礼26万余元以及价值5万余元的首饰一套。
订婚后,由于双方性格严重不合,且两边家庭矛盾较多,两人未能登记结婚。小李将小刘诉至法院,要求对方返还订婚彩礼、礼品以及首饰费用共计超过32万元。
小刘一方认为,上述彩礼是法律意义上的赠与行为,且期间小刘怀孕,两人已有夫妻之实。小李由于单方面原因悔婚,小刘作为无过错方,也为婚礼及医疗费用支出较多,小刘也给付小李手表等价值3万余元的礼品。因此,小刘一方不认可小李要求退还全部彩礼费用的要求。
庭审中,小李提交其父母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据;小刘也提交证明自己精神抑郁的相关病历。
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,本案具有特殊性,双方并未实际办理结婚登记,婚约目的未能实现。虽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,但女方确已怀孕且有流产后治疗精神抑郁的相关病例,全额返还彩礼对女方有失公平。承办法官根据双方过错程度、共同生活情况、彩礼的使用情况以及双方家庭经济情况,综合分析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损益,最终令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由小刘返还订婚礼金15万元及相应首饰。
承办法官认为,婚姻关系的缔结应当以感情为基础,彩礼作为一种风俗习惯本应成为锦上添花的传统,而不是男女双方利益纠葛所在。每个人都应对婚姻都应秉持理性与谨慎的态度,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与价值观,在充分了解对方的基础上再去做出缔结婚姻的决定,不能因一时的感性牵绊做出不成熟的行为,以免将来双方对簿公堂,带来不必要的诉讼纠纷。
男女双方也要做到相互理解与包容,婚姻不易,需要各方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去看待,而不是没有进行综合考量的草率决定,这样才能在将来也承担起家庭的责任。